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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 2023年10月新法盘点

作者:山东勤硕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0

1.对校外培训机构立规定则

教育部公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对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同时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2.优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及自主申报服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优化自主申报服务,细化争议裁决程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误导公众误认与国家政府信用相关的文字,禁止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申报,严厉打击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既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权利,又强调各级责任主体的监管与规范作用,旨在为企业的市场准入提供高质量服务。

3. 构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应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与新修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按照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明确列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包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发生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擅离职守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规范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等,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公示、惩戒、信用修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信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构建统一规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

4.严格把控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等九种情形,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

5.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出台新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完善了粮食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6.保障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安全

国家档案局公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助于解决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有利于保障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安全。指出了具体的人员与设施设备保障两方面保障要求。涉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配备、档案机构职责要求,人才培训及队伍建设档案用房等都有较全面要求。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总体规划,提出了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求。明确了企业档案工作要接受档案主管部门检查,企业总部也要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7.系统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交通运输部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指出结合行业管理实际需要,建立检测机构许可制度。规定资质审批应当经过许可机关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两阶段。全面规范质量检测活动。规定检测机构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多方委托,不得转包、违规分包,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不合格项目应及时报告,不得转让、出租资质证书。明确禁止检测人员同时在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检测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规章权限内,视具体违法情形对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违法行为设置了警告、通报批评和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

8.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支持

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五年。

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纳入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9.优化纳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聚焦治理当前少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存在的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违法违规税收策划等突出问题。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服务,不得与被鉴证人、被审查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涉税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地方新规

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有了明确规定、校园欺凌者有了具体惩戒措施、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了权责明晰的网络保护规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7个方面,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提出学校体育设施应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期向未成年学生和周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