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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 2023年11月新法盘点

作者:徐鹏 时间:2023-12-06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新规明确,知识产权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披露涉案知识产权相关权属、侵权、授权确权等关联案件情况。当事人拒不如实披露的,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构成滥用权利等的考量因素,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

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23年11月7日起,《公约》正式对我国生效实施,加入《公约》后,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办法自11月10日起施行。结合近年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同步调整机构设立和股东准入条件,落实业务分级管理规定,完善财务公司专项业务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简化债券发行和部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程序,取消非银机构发行非资本类债券审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事项,改为事后报告制,明确资本类债券储架发行机制。

四、《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实施

自然资源部发布《道路高精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规范》《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规范》《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规范》等25项行业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五、电动车行业四大新标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4项新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期起正式实施,分别是:《电动自行车通用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防护总成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标志要求》,内容涉及车把、锂电池、总线设计、电子控制单元等,影响电动车生产、销售、出行等各个方面,有利于规范电动车产业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车的安全性。

六、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七、《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修订,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

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原则,增加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分级,提出城市居民生活一级用水量和二级用水量的指标上限值。

八、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行业标准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四项体育行业标准,这是我国首次针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制定行业标准,对于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具有积极意义,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九、11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强化了学校预防犯罪教育工作,规定学校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每学期应当组织不少于五个课时的法治讲座。还规定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十、深圳:电动车违规停放最高罚5000元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